过去几年,我国许多民营企业投身于创新大潮,涌现了一大批创新型企业,包括数量众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与独角兽公司。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受制于风险融资规模的缩小、全球产业转型等影响,目前一些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成长和发展遭遇一些挑战,需要得到更多的支持。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党支部发布的《以高质量金融法治助力金融强国建设》文章称,要加快推动金融重点领域立法,进一步完善金融法律体系。推动金融稳定法、反洗钱法立法进程,抓紧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加快修订商业银行法等基础性法律法规。记者注意到,这已是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党支部年内第二次发文谈及要推动金融稳定法立法进程。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近日共同发布了《金融监管蓝皮书: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24)》。蓝皮书指出,加密资产市场发展是数字经济体系的重要方面,逐步成长为另类市场。加密资产市场在带来创新效应的同时,也可能引发新的金融风险,需要寻求创新与防范风险的权衡之道。
加密资产(Crypto Asset)是近年兴起的一个新概念,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内涵和外延,并且与数字资产(Digital Asset)、数字货币(Digital Currency)和虚拟资产(Virtual Asset)等新概念存在不少重合之处,在一些场合甚至出现了混用情况。
加密资产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主要包括以下5类,分别是加密资产托管钱包和托管机构、加密资产交易所、加密资产的银行和基金、加密资产的信息中介和安全审计机构。这些专业化机构很大比例活动是在区块链以外开展的。
中国社科院研究机构发布的这部蓝皮书,将加密资产界定为“无资产支持的数字资产+稳定币”。蓝皮书指出,加密资产的突出特征是脱离实体经济活动,游离在金融监管之外,主要应用场景是交易和投机。同时,加密资产市场因高杠杆、流动性和期限转化、相互关联、不受限的风险承担、监管缺位甚至存在欺诈,易造成系统性风险。而且,加密资产市场的风险可以通过资产组合渠道、价值层面的传导渠道和信心传导渠道向主流金融市场传导。
蓝皮书表示,我国加密数字资产处在初步发展阶段,目前对加密数字资产的使用和交易进行严格限制。但是,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我国需要重点关注加密资产市场的发展和潜在风险,并关注国际社会对其监管的动态演进。蓝皮书介绍了美国与欧盟对加密资产的监管活动。
美国用户在使用加密资产和交易平台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会遭遇欺诈、盗窃、不公平和滥用行为,也存在隐私和数据泄露问题。对此类问题的监管,主要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负责。这两个监管机构不仅针对中心化平台采取监管行动,也重视以去中心化名义进行的活动。
欧盟于2020年9月推出《加密资产市场监管法案》。法案涉及的加密资产分为三类,分别是资产相关型Token、e-money Token和除这两者之外的Token(包括功能型Token)股票杠杆哪个好,前两者都定义为稳定币。值得注意的是,《加密资产市场监管法案》重点提到对Token发行和运营方式的监管。要求Token发行方通过白皮书和网站等方式公开披露信息给投资者,内容包括发行方的基本信息、项目的相关信息、向公众发行或平台交易的相关信息、与加密资产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底层技术以及风险等。